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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6-25期 第第03版版:社会新闻

四类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将量化分级

全市住宿业、游泳场所(馆)、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卫生状况等级分别用“笑脸”、“无表情”、“苦脸”图案表示 本报讯 (记者 张翠玲 通讯员黄慧)市卫生部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从今年6月起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公共场所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信用体系,有效保护群众在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市卫生部门决定从今年6 月起, 在全市住宿业、 游泳场所(馆)、沐浴场所、美容美发业等四类公共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今后,公众在这些公共场所消费时,可以看到悬挂在醒目位置的“笑脸 ”、 “无表情 ”、 “苦脸”的图案公示,即A级、B级、C级三个卫生信誉等级,分别代表该处卫生状况优秀、良好、一般。 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标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分至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分至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也将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将越低。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卫生管理水平下降的,可予降级处理;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的,可申请提高其等级。 市卫生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信誉级别,使群众有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群众健康消费,通过群众的参与来为我市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氛围,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