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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6-10期 第第11版版:读者来信、体育

“二手烟”危害他人

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 的事情,但是,一直以来还是有不少烟民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吸烟,完全没有顾及他人的感受,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使周围的人大受“二手烟”的危害,实在是令人讨厌。 在新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将禁烟场所划分为完全禁止吸烟、部分禁止吸烟和特殊公共场所,其中规定了医疗机构、托儿所、中小学、影剧院、文物单位等8类场所禁止吸烟,网吧、公园、游乐场、机场、火车站、体育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将列入全面禁烟的范围。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的现象却毫无收敛。君不见,有不少在医院等待就诊的病人或陪护的家属旁若无人地吸烟,当护士和医生一再提醒才不得不将烟踩熄;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家长一边走进校区去接孩子,一边吞云吐雾,烟灰纷纷扬扬落在身材矮小的孩子身上、头上,即使引来其他家长的怒目侧视也毫不在乎;在酒店里不少的食客秉承“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的观念,边吸烟边继续酒足饭饱后的闲聊,浓浓的烟味在装修比较密封的酒店里不仅影响其他食客的食欲,还迫使其他不吸烟的人们被动地吸烟;在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与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了提神或排遣无聊而吸烟……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的烟民们恐怕没有想到,自己不经意的行为会给生活和工作在自己周围的人们带来危害,使别人被动、不自觉地吸进烟 雾尘粒和各种有毒的物质,造成身体健康的危害。 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污染公共空间,还危害他人健康,可谓既害己又害人,实属不道德的行为。希望各位 烟民自觉地尊守禁止 吸烟条例,以免损害他人健康。(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