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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6-01期 第第05版版:财经新闻

银监会发布

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行“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政策要求,指导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发展,提高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是农行股改方案中的一大亮点,是农行引入现代先进组织管理模式,在服务三农金融方面的重要探索。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有利于农行落实服务三农的战略定位,提高三农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系统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三农金融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效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探索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路,扎实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银监会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有关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引》。 《指引》共五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组织架构、经营机制、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指引》规范的重点:一是明确三农金融部是以县域为维度设立的事业部;二是对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和治理机制作出规定,要求农行逐步建立有效的三农金融部、三农金融分部、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的条线型垂直管理体系;三是对三农金融部的单独核算和自我激励约束的经营机制提出规范要求。 此外,《指引》规定,银监会依法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监测与考核三农金融部的业务发展、经营绩效和审慎经营等情况,并对三农金融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评估。各派出机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对辖内农行三农金融分部和三农金融营业部(县域支行)实施审慎监管。 日前,农行总行成立了三农金融部的相关组织机构,根据《指引》精神制定并下发了《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三农金融部职责边界、治理机制、信贷决策、单独核算、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等作出明确要求。 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今年农行总行将重点抓好甘肃、四川、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等7家省区市分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深化试点工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发布后,银监会将持续监测、评价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发展和运行情况,促其审慎经营和规范运作,提高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农业银行股改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