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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晚报 第2009-06-01期 第第04版版:国内/城市纵横

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内容

(1)规划用地性质。审核规划用地性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地分类标准。 (2)规划控制指标和控制要素。审核规划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有关的规划技术规定;控制要素是否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 (3)空间布局和环境保护。审核城市空间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是否有利于保护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 (4)道路交通。审核道路交通是否满足城市详细规划目标的实施;其系统和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道路的规划控制线是否合理、可行。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审核地区市政基础设施是否合理配置并正确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市政设施用地规模、位置是否恰当。 (6)规划的实施。审核规划实施的措施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7)其他内容。审核如区别居住区、工业区、风景区和历史风貌地区详细规划的不同要求,还需要审核的其他有关内容,以及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意见中的其他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