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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12-18期 第A2版:要闻

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召开

  

专题审议通过了十一届市纪委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决议,李长林出席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 昨日,中国共产党茂名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茂名迎宾馆召开,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十一届市纪委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决议。全会由中共茂名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长林出席并讲话,32名市纪委委员出席。
  会议作了十一届市纪委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报告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茂名在新征程上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主题,分为三部分,包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主要工作体会、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与会人员对报告和全会决议进行了分组审议,经大会表决一致通过了十一届市纪委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市纪委七次全会决议。
  李长林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成为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地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要落实好即将召开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有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有效落实,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保障。
  据了解,十一届市纪委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后,将提交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