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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9-29期 第A4版:廉洁茂名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

——十一届茂名市委巡察工作综述

  • 4月20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古洁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巡察办(组)调研。<br>
  •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长林坚持每轮巡察都到一线调研督导。<br>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车政谋通讯员姚超贤 陈兴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党的十九大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谋划部署,对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巡察监督永远在路上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2016年12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茂名设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正式启动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拉开了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的序幕。
  五年来,茂名市委巡察机构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决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统筹谋划、上下联动、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巡察工作在责任担当中步稳蹄疾、砥砺前行,在实践探索中硕果累累、亮点纷呈。
  五年磨一剑,砥砺自生辉。截至2021年5月,市本级、各区(市)共对566个单位、190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52101个、移交问题线索1996条,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47513个,建立完善制度5287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约2.127亿元,巡察利剑历经淬炼,展现出锐利锋芒,为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一个调唱出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抓牢主体责任

  市委出台《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9次、书记专题会16次,点人点事点问题247件次;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41人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巡察动员会等重要会议89次……
  启动巡察工作以来,茂名市委牢牢抓住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牛鼻子”,始终坚持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市委工作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自觉跟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市委书记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把巡察工作当作“书记工程”来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必部署、重大事项必过问、重要环节必协调、重要问题必督办。凡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全市巡察工作重大事项,必上会研究讨论、协调推进。市委书记袁古洁刚上任不久就到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巡察办(组)调研,对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今年4月以来,共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8次,专门听取市委巡察办工作情况汇报1次,严格按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既点人点事点问题,又点责任点作风点整改,态度鲜明,要求具体。
  在市委书记的带领下,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重视和做好巡察工作。例如,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分管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实际召开整改推进会,从上至下查找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管理巡察队伍,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长林坚持带头研究工作,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推动落实。如针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组织县级纪委书记、分管纪委副书记召开线索处置会,亲自协调督办,要求从严从快、限期办结,全力保障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创亲自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如今年下半年,先后参加市人民医院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巡察整改,建设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医院。

2 一竿子插到底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市委巡察机构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职责使命,紧盯“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创新运用“常规巡”“专项巡”“交叉巡”“巡镇带村”等方式,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自2016年12月至今,市委共开展了17轮巡察,包括15轮常规巡察、1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1轮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其中,专项巡察以问题为导向,形式更为灵活,更有针对性。例如,2018年10月下旬,市委派出5个专项巡察组对5个区(市)及2个经济功能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巡察镇村173个,反馈整改任务219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3件。2019年12月,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及市委重点工作,对8个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巡察,推动纠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211个,仅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1个工程项目就挽回经济损失约3147.34万元。
  为破解县级巡察圈子小、人情多、力度软等难题,2018年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县级交叉巡察试点工作,每轮从各县区整建制分别抽调1个巡察组,授权成立市委交叉巡察组,重点巡察廉政风险大、民生领域项目较多的县级单位,得到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共开展6轮县级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074个,问题线索177条,完成问题整改976个,处理干部99名。
  对村巡察是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最直接体现。2018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统筹指导县级巡察机构和经济功能区党工委,按照“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全面开展对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工作,将巡察监督延伸至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各区(市)、滨海新区、高新区注重分类施策,问题较多的村一般采用直接巡村等方式,问题较少的村一般采用巡镇带村、镇街之间交叉巡村等方式,紧盯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强化立行立改,注重用可体验、可感知的巡察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如电白推动那霍镇党委解决该镇马路村久拖未决的自来水安装问题;信宜推动东镇街道党委解决文昌社区2000多人的饮水难问题;化州对村巡察解决困扰中垌镇兰山村民近20年的出行难办事难问题;滨海新区举一反三,推动村级垃圾费纳入村委会公账管理,从收缴、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高新区对村巡察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农田“灌溉难”问题。五年来,共巡察1904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18689个,移交线索670条,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1386个。
  通过巡察全覆盖,发现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温差”“落差”“偏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突出、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等一系列问题,既是对各级党组织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思想洗礼。

3 一张网建起来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完善巡察监督格局

  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委巡察机构坚持系统思维,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市县巡察系统自身的上下联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不断完善巡察监督格局,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一方面,主动加强对各区(市)委巡察机构的指导督导,努力使巡察程序更规范、发现问题更精准、利剑作用更彰显。市委巡察办经常到各区(市)委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调研,督办问题62个,提出改进建议85个。建立市县巡察办主任会议、交叉巡察工作会议等会商研判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各区(市)委巡察办及时报告和报备相关工作情况。同时,不断拓展上下联动新路径,整合资源力量,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例如,今年1月至3月,市县联动打出巡察“组合拳”,以“专项+机动”的形式全覆盖地开展村级换届专项巡察,有效保障村级换届工作高质量完成。又如,今年5月至6月,抽调县级巡察力量,在全省首次以交叉检查的形式对5个县级市2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整改专项检查工作,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另一方面,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例如,每轮巡察进驻前,向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常规巡察时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专项检查,推动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又如,今年8月,市委巡察办组织市委各巡察组、各区(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水务、住建、交通、城管、自然资源等部门,高质量完成省委巡视办交办的政治巡察监督指引编制工作任务,并以此为契机系统总结本届巡察实践经验。

4 一股劲抓到底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成果运用

  巡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市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市委书记明确要求以“台账清单+综合报告”的形式向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报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带队到被巡察单位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巡察办认真落实“双反馈”“四通报”等规定,安排专人跟踪巡察整改报告,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指导会和进展情况汇报会,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移交工作建议186条,持续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同时,推动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指导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查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整改监督,并把整改监督和选人用人工作结合起来抓。
  根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巡察办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督查和整改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信访问题突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部门,重点检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强化再监督。例如,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对市农业局、高州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回头看”;2020年11月,对市科技局等6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2021年7月至9月,市委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4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坚决通过约谈提醒、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落实问责。
  五年来,通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质效有了新的提升,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得到有力整治。截至目前,市委巡察机构向99个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4360个,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完成问题整改4072个,整改完成率93.4%,建立完善制度982项,调整“一把手”岗位5人。
  通过每一轮巡察矢志不移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特别是推动问题系统整治、未巡先改,巡察发现单位党组织的问题数量也呈现递减趋势,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例如,针对巡察发现普遍存在的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督促8个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共补缴党费1209728元,并推动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出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制度》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公务卡结算和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现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级各单位堵塞漏洞,规范财务管理;针对扶贫、教育、医疗等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市委巡察办分别形成共性问题报告,推动全市相关领域开展系统整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5 一刻钟不放松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规范化法治化

  市委巡察机构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机构人员设置,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建设,使巡察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前哨”,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市委巡察机构新增4名编制,通过招考选调等途径补充了5名年轻干部,保障市委巡察办充分履行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的职能。每一项工作都能提前收集整理相关领导指示、文件依据、政策资料等内容,汇编成资料手册,加强对巡察组、县级巡察机构的指导,同时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每项工作完成后都能及时收集意见、总结经验,并把好的工作方法经验进行共享,还把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市县两级共同整改,推动系统整治。
  巡察工作的人员力量主要依靠抽调干部为主,为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队伍,市委巡察机构相继出台《中共茂名市委巡察机构“两员两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市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等制度,有效破解了“抽人难”问题。五年来,共抽调干部900多人次参加巡察工作“以干代训”,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
  市委巡察机构始终把强化巡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做到临时党支部与巡察组同步设立、巡察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做到每个临时党支部在一轮巡察的进驻后、过程中、结束前分别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突出政治学习,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市委巡察办充分利用每周例会、支部会、组办会商等途径开展集中学习,巡察办主任带头学,带动组办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督促巡察干部及时掌握工作最新部署要求。同时,从制度约束、谈话提醒、典型教育、严把“入口关”等方面着力,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和巡察期间“五不”要求,严防“灯下黑”。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共建立完善制度15项。例如,在整改工作方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的通知》等工作机制;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方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巡察前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协调机制;在作风建设方面,形成《关于对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此外,还梳理了《市县巡察流程》各个环节,结合实际简化优化工作流程;详细制定了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等工作模板,编印了全省指导督导专题培训资料汇编、巡察报告写作方法等资料,推动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当前,按照中央、省委两级巡视办的要求,市委巡察机构正在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均已接入纪检监察内网,已联通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和启用巡察单机系统,近期将投入近100万元完善信息化设备,助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