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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9-24期 第A3版:要闻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茂名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二十七批)

  9月2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7批群众举报件26宗(来电举报6宗,来信举报20宗,其中2宗为重点关注件),其中市直1宗、茂南7宗、电白4宗、高州10宗、化州2宗、滨海新区1宗、跨区域1宗(涉及地区分别为茂南区、电白区、化州市)。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涉水污染8宗、涉大气污染3宗、涉噪音污染2宗、涉土壤污染2宗、涉生态污染3宗、涉水、大气混合污染1宗、涉生态、水混合污染1宗、涉生态、噪音混合污染2宗、涉土壤、大气混合污染1宗、涉水、土壤混合污染1宗、涉水、噪音混合污染1宗、涉其他污染1宗。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案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属地政府和相关市直主管部门,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