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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7-06期 第A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解决弃耕抛荒确保粮食安全的调研报告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动整治弃耕抛荒问题落到实处

  

■记者曾金妍
  本报讯 日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解决弃耕抛荒确保粮食安全的调研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工作,大力推进抛荒耕地复耕复种,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2020年全市粮食生产及耕地复耕工作成效显著,粮食产量152.77万吨,居全省首位。据市农业部门2020年4月统计,全市共2.58万亩耕地抛荒,截至2021年1月,全市已复耕1.87万亩,未复耕的0.71万亩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在今明两年完成复耕。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虽然我市解决耕地弃耕抛荒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一些深层次问题未解决,仍存在干部群众种粮意识明显弱化、农民种粮效益偏低、耕地碎片化严重,农地集约经营推进难、农田水利设施失修失管等问题,耕地重新抛荒的压力仍然较大。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解决耕地抛荒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探索建立“田长制”,建立耕地抛荒责任、督查和考核机制,推动整治耕地弃耕抛荒问题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种粮效益偏低的问题,使种粮成为赚钱的行业;要破解耕地碎片化的政策障碍,推进集约规模经营;要抓好以小型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小型水利建管经费,整合基本农田保护保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农田整治等的资金,逐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土地抗灾防灾能力,保证农业生产遇旱能灌、遇涝能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