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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6-28期 第B1版:社会

2021年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是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应尽义务,是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值此全市“6·30”扶贫济困日活动之际,我们携手茂名市慈善总会等80家社会组织向全市2727家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我们必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我们要强化担当,汇聚社会组织力量和资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共同唱响主旋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今年“6·30”活动的主题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广大社会组织要围绕主题,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振兴需求,通过扶持一个乡村产业、培养一批乡村人才、打造一个美丽乡村等等,唱响“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主旋律,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个人,积极参与“6·30”活动。同时,要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优质、建精品、出经验、树典型,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组织实施,汇聚社会组织优势资源。按照“宣传发动更加充分、活动形式更加多样、参与范围更加广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工作,全面动员广大社会组织及其会员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切实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捐资金专项用于助困、助学、医、建设革命老区和乡村振兴工作。各级社会组织重点要发动和组织好企业会员积极参与,并在上级管理部门、本组织及会员单位、帮扶对象间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及时对接相关事项。同时,各级社会组织要按照年检年报工作的要求,及时统计记录本单位开展公益慈善、参与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活动信息,推动我市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个组织、每个人共同的中国梦。我们坚信,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发力,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