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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5-10期 第A2版:要闻

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更名

集中行使涉海综合执法职责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吴晓霞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中共茂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文,对我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是将广东省渔政总队茂名支队、广东省渔政总队茂名支队直属大队、广东省渔政总队茂名滨海大队分别更名为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茂名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滨海新区大队,不再加挂海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牌子。二是将广东省渔政总队电白大队更名为茂名市电白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不再加挂海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牌子。
  更名后,各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队集中行使辖区海洋监察、海岛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船监督检验等涉海综合执法职责,并要求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工作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