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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4-30期 第B2版:茂名应急管理/民生

我市开展液体化工产品装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落实“四个一律”措施 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为深刻吸取近期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防范液体化工产品装卸安全事故,日前,市安委办部署开展液体化工产品装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员工是否按规范操作、企业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配备完善等。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整改、监管部门检查执法、全面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至5月底结束。全市涉及液体化工产品装卸的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4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开展检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明察暗访、考核巡查、群众举报、事故调查、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措施,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以“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一律挂牌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茂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