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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4-21期 第A3版:百年奋斗·红色茂名/要闻

茂名市公安局领导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为群众答疑解惑

  

■记者和沛蓉
  本报讯 昨日,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庞成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听群众来电,积极回应群众关于市公安局行政职能范围内的各类诉求,与群众“零距离”交流。
  当天上午,群众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泥头车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隐患、文创街酒吧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工作人员错误办理居民户籍问题等。对于热线电话当中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黄庞成当场给予答复;对于部分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则记录形成工单,并表示尽快给来电人回复。
  对于部分群众关心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不服是否可以重新认定的问题,黄庞成表示,可以提出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自收到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故当事人在收到对办案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到油城四路交警支队708号室申请复核,提交复核申请书、事故责任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另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起事故的交通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若当事人仍对复核后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请到当地人民法院就经济损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