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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2-25期 第B2版:茂名应急管理/民生

疫情导致租金纠纷

茂名中院耐心释法成功调解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李燕杏陈燕红
  本报讯“衷心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既为我主持了公道,又大大减轻了我的资金压力。”春节后上班的第三天,当事人黄某宗将一面写着“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茂名中院,感谢法官为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疫情引发的“租金”纠纷。
  据悉,黄某宗承包了茂名某酒店西餐厅,为该酒店提供自助早餐、午餐、晚餐及客房送餐服务。2020年初,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该西餐厅停止营业,导致黄某宗无法供货,累计拖欠酒店租金及水电、管理费等费用合计121449.51元。为此,黄某宗起诉至一审法院,请求确认其无需向酒店方支付费用。经审理,法院支持黄某宗的诉求,但酒店方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茂名中院。
  该院民一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审查了相关事实,认为新冠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系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且酒店方也因无法正常营业存在损失,所有费用均由酒店方负担,不符合公平原则。为此,合议庭秉持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庭上调解。因双方情绪激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上调解不欢而散。
  得知双方的想法与现实难处,法官庭后继续耐心的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详细分析疫情对双方造成的影响。经过几次做思想工作,黄某宗表示愿意作出一定让步,但仅同意支付5000元租金,而酒店方则坚持双方各负担一半较符合实际,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法官仍不放弃,决定“对症下药”,从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及合同履行等方面背对背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通过协商共担风险,一方面劝导某酒店考虑双方以往的友好合作关系以及对黄某宗个体经营压力的照顾,能再作让步;另一方面劝导黄某宗也考虑到公平原则,维护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调解方案最终顺利“出炉”:由黄某宗支付酒店方24000元。至此,该起纠纷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