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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1-15期 第B1版:社会

茂名海警局查获一起海洋非法倾废案

  

■记者许巨滔通讯员綦睿
  本报讯近日,广东茂名海警局查处一起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据悉,此案系该局成立后查处的首起海洋非法倾废案。
  2020年12月23日下午,广东茂名海警局执法人员在管控海域例行巡查中发现有一艘泥驳船正往海里倾倒废弃物,海警执法员立即对该船进行登临检查。
  经查,该船在未取得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累计倾倒疏浚物约7万立方米,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涉案船舶管理方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广东茂名海警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4万元。此外,涉案船舶的两名船长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船舶,该局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辖区巡逻管控力度,切实加强涉海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监管,深挖彻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海域海岛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