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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1-11期 第A3版:经济

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日益扎实

去年出动水生野生动物检查2463人次,实施海洋、淡水生物资源增殖放流4110多万尾

  

我市实施海上增殖放流活动。本报记者张越摄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包伟霞
  本报讯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管获悉,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大功告成之年,也是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年。去年来,我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着手,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落实休(禁)渔制度等,全我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日益扎实。“将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及其他限制措施,使渔业资源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该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做好政策宣传,提升保护意识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力做好政策宣传、提升市民渔业资源保护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重要工作手段。为此,我市通过深入养殖场所或微信、官网以及短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指引等相关法规知识和信息,要求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在全国疫情期间禁止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对外扩散,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同时,该局还编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水生野生动物告知书》《茂名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汇编》《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近3万份;在《茂名日报》刊登《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最新养殖政策解读》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摘要。制作了3个宣传片在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并委托茂名电视广播台制作抖音短视频两条和制作微信公众号推送三条,分别在其官方抖音号“龙眼直播”和微信公众号“龙眼直播”推送。
  组织相关人员在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高州、信宜市等地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最新法律法规传达给基层水生野生从业人员,使其明白禁食范围、禁食品种,正确引导水生野生动物从业者的思想动态,保障该行业的稳定发展。
  举办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防治培训班,培训760多人次,切实提高我市水生野动物从业人员依法养殖意识和养殖技术水平,熟练掌握病害防控技术和疫病防范知识。

加强工作指导,多措并举推进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指导工作,是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重点之一。据悉,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针对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巡查,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引导龟鳖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加强养殖环境卫生、疫病防控、污水排放处理等工作,自觉抵制捕食、贩卖、购买野生动物等行为,并鼓励其签署遵规守法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承诺书,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建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保障群众生命健康。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检查。从去年1月27日开始,市、区(县级市)农业农村局及渔业执法机构组织人员对辖区酒店、餐馆、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等场所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行政执法检查和科普宣传行动。到12月31日止,我市水生野生动物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463人次,在全市范围内检查了农贸市场、餐馆酒家、海鲜城及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共961多家,查获非法销售人工繁育大鲵4条,中国鲎2只,罚没金额0.15万元。
  积极开展增殖放流。为践行“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精神,实现人海和谐,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先后开展了6次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四指马鲅、黑鲷、黄鳍鲷、花鲈等优质海水鱼苗近305多万尾、斑节对虾2928多万尾;开展6次淡水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淡水鱼苗877多万尾。通过开展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补充了茂名天然水域的经济鱼类、虾类等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了生物多样性,有效改善了渔业生态,增加了渔民捕捞收入。
  多举措落实休(禁)渔制度。我市罗定江信宜段和鉴江干流属于禁渔水域范围,休(禁)管理任务艰巨。我市高度重视,逐年加大休(禁)渔管控力度。农业农村部门及渔政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等形式,在各地显眼位置悬挂休、禁渔宣传横幅66条,发放宣传资料340份,通告155份,在电视台宣传40次,将休(禁)渔意义、政策、措施传达到每一个渔村、每一条渔船、每一位渔民,营造良好氛围,并加强渔场管理,在产卵场开展限制性捕捞措施或禁捕,限制对这些水域影响较大的网具使用,确保了休(禁)渔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