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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1-11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蓝”让市民有更多幸福感

我市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率全省第一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傅锦洪
  本报讯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茂名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8.9%,全省排名第一,同比前年上升6.3个百分点;综合指数2.60,全省排名第四,同比前年改善15.9%;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其中臭氧评价浓度最低,全省排名第一;全面完成省1号令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指标。
  2020年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市领导挂钩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明确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市委、市政府重要督办事项加强督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列任务、明标准、常检查、强督办”思路,建立局领导班子挂钩各区(市)和“一地一科一专班”制度,经常性开展现场督导,并联合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及时通过召开工作会议或发文通报问题,研究提出措施对策,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深入开展工业源治理。按照“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模式,累计完成VOCs企业整治140余家;开展工业炉窑达标治理,已完成99家执法检查。
  加强移动源治理。按照“双随机”模式,全年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40次并落实整改,对排放数据造假、检验不规范行为立案处罚5宗;加强“黑烟车”治理,利用机动车尾气遥感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抓拍,每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定期路查路检;开展重型燃油货车治理,完成59家重点监管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工作。
  加强扬尘源治理。督促住建等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控,确保所有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在达到施工工艺的前提下以湿法施工工艺为主并错峰施工;督促城管执法、交通、公路等部门加强道路扬尘防控,按要求开展道路清扫和洒水作业等相关工作;督促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防控运输扬尘,严查渣土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
  加强焚烧源治理。督促城管、农业部门分别做好城区范围内、外的露天焚烧管控,压实区、镇、村责任,严控各类露天焚烧污染。会同安全应急、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巡查监管。此外,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应对提醒,确保应对措施迅速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新的一年,我市将加快构建大气环境污染的现代治理体系,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加强道路和施工扬尘的整治,制止和各类露天焚烧,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浓度,持续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效,让“茂名蓝”绽放得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