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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1-01-08期 第A3版:要闻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茂名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1年1月6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闻令而动、主动担责、敢打硬仗、全力奋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勇往直前、无私奉献、团结奋战,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坚决遏制住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日夜奋战;广大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忠诚履职、坚守岗位;广大下沉干部、志愿者、新闻工作者、企业职工真诚奉献、不辞辛劳;广大人民群众顾全大局、守望相助,以牺牲和奉献、坚持和努力,为抗疫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英勇表现和感人事迹可歌可泣、催人奋进,与全国人民一道唱响了中国人民风雨同舟、和衷共济的英雄凯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展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伟大精神。
  为大力弘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充分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张锋华等224名同志“茂名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茂名市公安局等73个集体“茂名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扩散蔓延,我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顽强拼搏、勇担重任,加快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为全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茂名努力、茂名贡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