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封二版: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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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2-24期 第封二版:热评

关于茂名市第七届全民健身徒步节期间禁止“低慢小”飞行物飞行的公告

  茂名市第七届全民健身徒步节将于12月26日7:00至18:00在电白区环城东路(旦场碧桂园城市花园)、水东湾大桥、南海大道、广场西路、海城路、中国第一滩、滨海绿道、《冼夫人传奇》影视基地、国防路、绿海路(虎头山)、635县道、慧城三街、歌美海桥至华侨城·纯水岸之间路段举行。为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茂名市公安局规定:茂名市第七届全民健身徒步节活动期间,在电白区相关路段上空,非经特许批准,禁止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物飞行。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