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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1-12期 第B2版:民生

市林业局领导昨作客“民声热线”时透露

我市“创森”5大类40项考核全部达标

  

■记者周缅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林业局领导走进“民声热线”直播室,林业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山林权属纠纷等方面的内容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为听众详细解答疑难。
  问:什么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答: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它又简称“创森”,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国家森林城市也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性、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问: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
市委、市政府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于2016年率先在粤西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秉承“滨海绿城、好心茂名”建设理念,坚持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全民参与,扎实推进创森各项工作。启动“创森”以来,全市累计投入30.86亿元,多项生态工程齐头并进,2017年以来,新建官渡公园等60个,品质提升露天矿生态公园、新湖公园、春苑公园等89个。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55.80%,主城区绿化覆盖率43.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5平方米,完全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5大类40项考核指标已全部达标。
  问:新冠疫情爆发之后有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吃?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可以食用吗?
  答:
今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列入《目录》的动物,比如常见的鸡、鸭、猪等禽畜,还有梅花鹿、火鸡、鸵鸟等特种禽畜,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茂名地区以前见到的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比如蛇、豪猪、竹鼠、果子狸等,没有列入家畜家禽范围,现在是不能食用的。目前,我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已经全部进行了转型转产。
  问:现在还有那些陆生野生动物可以养,要不要办养殖证,怎样办理?
  答: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包括刺猬、豚鼠、银环蛇、眼镜蛇等。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向所在地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地级以上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后批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证明野生动物种源的猎捕、进出口、人工繁育或者专用标识等合法来源证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问:市民反映市区有些绿化树开花气味很难闻,这种气味是否对人体有害?
  答:
市民所反映的树木是盆架子树,又名“糖胶树”。虽然该树花散发气味难闻,但目前没有证据表示花香有毒。盆架子树外形优美,抗风、抗噪音效果好,是一种优良的城市绿化树木。
  问:哪些林地林木不得流转?
  答:
(1)未依法确权登记的;(2)权属有争议的;(3)属于共同共有但未经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4)已经依法抵押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