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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0-20期 第A3版:国内

首犯被判25年!

吉林长春“刘立军涉黑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长春10月19日电 1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立军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立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内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产,依法予以追缴或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上世纪80年代,刘立军因犯流氓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积极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刘立军以家族关系及利益为纽带,通过开工资、承揽工程、共同放贷、为组织成员家属安排工作等方式笼络他人,张洪涛以朋友、同学关系为纽带,通过共同放贷、组织聚会等方式笼络他人,逐步形成了以刘立军为组织、领导者,张洪涛为领导者,并有多名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拉拢腐蚀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条件和非法保护。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的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