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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10-16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紧盯关键要素推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谭克念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乡村振兴正逐梦沃野擘画时代新蓝图,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基调,持续加强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整治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不良作风,紧盯关键要素,推动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紧盯作风建设,强化主体责任。2019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正风肃纪成效显著。但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和伪装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责任主线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以“庸懒推拖”为整治重点,完善干部作风告诫制度,切实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加强电子监察效能平台建设,倡导推行“说了算、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思想理念和务实作风,注重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控,公示工作进度流程图,让群众参与监督和评判。要加强跟踪问效,通过回访调查、跟踪办事等形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查,对乡村振兴工作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紧盯权力运用,强化监督检查。走好乡村振兴之路,监督检查是关键,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对应的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制度的精准度,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项目资金管理、巡察问责等制度,确保镇村干部在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等方面出实招、做实功。要改变过去一些扶贫项目多个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形,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戮力同心共同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运行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使其在阳光下精准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要进村入户,寻找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乡村振兴,从而保证“项目建设到了哪里,资金投放到哪里,纪委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以全覆盖、无盲区的“触角”和“探头”确保精准监督。
  紧盯工作实绩,强化结果运用。乡村振兴工作实绩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成绩单”,是对党和人民交出的答卷,干得好不好,有没有实效关系着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美丽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名片”,让新农村成为绿水青山的“形象代言人”,就要盯紧党员干部工作实绩这个根本,建立和完善乡村振兴一线干部工作实绩评价办法,采取“晒实绩”与“评实绩”相结合的方式,将工作实绩每季度定期“晒”一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组织本单位和服务对象对其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终奖优罚劣、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发挥好实绩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