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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9-25期 第A2版:要闻

我市开展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坚决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吴晓霞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昨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茂名海事局、茂名海警局、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茂名支队联合开展了茂名市2020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行动,约30人参加,出动了“中国渔政44605”船、“中国渔政44518”艇和“海巡09506”,对已建和在建海洋工程、海砂开采、海洋倾废现场、入海排污口、气象观测站及海岛等进行检查。
  本次行动沿途检查了博贺1号市政生活污水排污口、博贺2号混合废污水排污口、博贺4号混合废污水排污口、茂名智慧海洋渔业综合管控中心工程现场、大放鸡岛、小放鸡岛、人工鱼礁、深水网箱、大竹洲岛、
吉达港蓝色港湾整治工程、
LNG陆工程、茂名港博贺港区东区油码头、广州港通用码头和粤煤电码头,并在国控监测点进行了采样。
  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是深入调查摸清我市重点海域污染情况的重要手段。接下来,我市各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联合,凝聚执法力量,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