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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9-23期 第B1版:社 会

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创文要求履行环保职责

优化环境执法 服务高质量发展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安家缘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对标创文指标要求,积极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持续优化环境执法服务,深入实施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全力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0790人次,检查企业3572家(次),立案90宗,下达处罚决定书74宗,罚款约538万元,责令企业整改155家,适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共10宗,其中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宗;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664件、办结1615件,办结率达97%。
  对正面清单企业无事不扰。该局严格对照准入条件,将70家环境信用良好、近一年来无环境违法记录、污染源自控监控运行正常的排污单位,先后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对这些企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在线监控方式,减少检查频次,免于现场执法检查。今年来,该局通过实时监控自动监测数据、报送自检自查表的方式,对13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了非现场执法检查,对22家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于减少检查频次的企业,仅因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事项,对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分类精准实施现场执法。该局对恶意排污、偷产偷排、拒不改正等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10家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免予处罚,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期限。今年来,该局对14家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对4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他们对现有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
  开展执法帮扶活动。该局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帮扶排查环境污染隐患、推进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和召开行业培训会议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生产。今年以来,累计现场开展宣传、帮扶企业450多家,召开了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培训、VOC 销号整治、砖厂环保整治、皮革行业整治等行业帮扶工作会议,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
  深化执法队伍建设。该局执法人员已配备执法便携式移动终端,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实现了移动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规范实行事前公示,通过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该局还正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