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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8-11期 第A1版:要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

市法律援助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杨海云通讯员程福石蕾蕾罗秀标
  本报讯 早前,在司法部《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20)9号〕中,茂名市法律援助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全国270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中唯一获此殊荣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8月10日,在该工作站举行了授匾仪式,由市司法局代授牌匾。
  据了解,市法律援助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设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有关人员组成,设置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两个专门的法援柜台,并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开通了“12351”和“2963177”两条热线电话,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近年来,该工作站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为职工维权服务的实际成效为标准,打造出具有本地特色、契合职工需求的维权机制,加强维权工作阵地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18年,该工作站共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69人次;为41名职工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共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82.9万元;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6场,参加职工群众5692人次;建立了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现有律师82人;为全市38家3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工会聘请法律顾问38人。市法律援助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表示,今后将继续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抓好,着眼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采取更具体更扎实更精准的措施,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凝心聚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