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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7-31期 第B2版:茂名应急管理/民生

我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市安委会日前印发了《茂名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站位部署推动。《茂名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并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意义,依法集中整治,严格责任落实,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高规格组织领导。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等担任,成员由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专班成员由上述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集中办公,负责指导协调、动态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高标准落地见效。一是实施“1+2+9+N”方案体系。“1”是总方案,即《茂名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2个专题实施方案,前者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等问题;后者重点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9”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9个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对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建立“一图两清单”。“一图”即《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明确任务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两清单”即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并动态更新,推动问题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实效。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全面深入宣传解读行动计划,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