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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7-09期 第B2版:民生/史鉴

古代科考

  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科举分为殿试、会试、乡试。一、乡试科举先从乡试开始,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凡中试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二、会试取中者称“贡士”又称为“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300名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清代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在雍正八年(1730),录取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共取96名。各省被录取的名额,以应试人数及省的大小、人口多寡而酌定。会试揭榜后,中者于下月应殿试。三、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状元。
  从隋代到清朝的1300多年科举史里,共产生文状元596名,武状元182名。而能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蝉联第一,中国科举史上“连中三元”的确切人数应是21位,其中文状元17人,武状元4人。
  摘自《古代科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