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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6-10期 第B2版:民生/史鉴

我市查处首例国际航行船舶使用超标燃油案

  

■记者周燕红通讯员黎国锋
  本报讯“硫含量0.62%m/ m!超标!查!”近日,茂名博贺海事处执法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非接触式”监督检查,发现一超级油轮有指标超标。这是自《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非接触式”监管工作指引》出台以来,茂名辖区查处的首例国际航行船舶使用超标燃油案件。
  6月5日,茂名博贺海事处执法人员对靠泊30万吨单点系泊系统的马绍尔群岛籍超级油轮“CAPTAIN X KYRIAKOU”开展船舶大气污染防治“非接触式”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确保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前提下,按程序取样,使用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设备对该船燃油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0.62%m/m,超过0.5%m/m规定限值的24%。
  博贺海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会从宣传、培训、监管、检测等方面出发,加大安全生产月行动力度,重点打击船舶使用超标燃油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全球限硫令”有效实施,减少船舶大气污染,为全球海运减排贡献中国力量。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不得使用含硫量超过0.5%m/m的燃油。博贺海事处将会把初检超标的燃油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际公约相关规定对违法船舶进行处理,同时责令该船换用合规燃油并出具不在我国管辖水域使用不合规燃油承诺书后方能离港,坚决以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打赢“水上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