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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5-13期 第A5版:经济

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4元

增速同比有所回落

  

■通讯员王心雨李洪健记者邹慧
  本报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党委、政府带领全市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戴着口罩”抓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但受疫情期间企业停产、停营、停工影响,居民收入增长回落明显。2020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4元,同比增长1.3%,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8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低速增长,与全国、全省趋势一致
  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4元,同比增长1.3%,增速略快于全国,与全省同步。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24元,同比增长1.9%,较全省增幅高0.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9元,同比下降1.4%,降幅小于全省0.2个百分点。
  收入增长放缓,处粤东西北及沿海经济带中位
  2020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绝对值位居粤东西北十二市第六,增速位居第五。从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七市看,绝对值低于汕头、阳江、湛江,位居第四;增幅分别低于湛江、阳江1.9和0.7个百分点,位居第三。
  收入分配不均衡,区域收入存差距
  从我市辖区内五个区、县级市一季度收入情况看,茂南、电白、高州、化州、信宜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177元、6068元、5674元、6143元、6022元,增速分别为1.9%、-0.2%、1.9%、1.6%、0.3%。位于市中心的茂南区收入仍领跑全市,与其他区、县级市保持差距。
  居民收入特点分析
  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拉动力。2020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6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5.7元,同比增长7.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去年同期的44.2%提升到46.7%。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得益于机关事业单位于春节前发放的绩效奖。同时,我市出台“茂十条”稳定职工队伍,推出八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放稳岗补贴、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和开通返岗专车等积极措施助力企业复工,稳定居民就业,也利于工资性收入增长。
  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受疫情影响,居民多数居家不外出,娱乐性和聚集性活动被叫停,各类娱乐场所、餐饮、零售等个体经营户暂停营业,影响居民经营收入。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66元,同比下降2.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09元,同比下降10.5%;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88元,同比增长6.0%。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畜牧业经营净收入的增长,2019年1-2月因受不明疫情影响,生猪平均出场价格在5.3元-7.15元之间波动;2019年下半年,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生猪复产和扩大产能,今年一季度复产成效逐渐显现,加之生猪平均出场价格持续高走,在18.1元至21.3元之间高位波动,生猪养殖户经营收入增加。
  转移净收入下降6.4%。转移净收入仅次于工资性收入,是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2020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1元,同比下降6.4%,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上年同期缩小2.2%。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因疫情影响推迟返岗,致使寄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减少,影响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同比下降7.8%。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小幅下降2.8%。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五降三升
  2020年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82元,同比下降3.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121元,同比下降4.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01元,同比下降3.2%。
  受疫情影响物价上涨,2020年1-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累计增长5.9%,特别是群众刚需的食品烟酒类价格指数同比累计增长17.8%。居民人均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1791元,同比增长2.5%。
  疫情发生后,我市发布《关于暂停全市文体娱乐场所活动及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全市各地今年暂停举办年例及其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通知》,建议居民居家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不集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等“硬核”防控政策,致使2020年一季度居民人均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下降,降幅最大的为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支出,同比下降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