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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4-27期 第B2版:民生/法治

网络评论引发冲突

00后小伙出手伤人担刑责

  近日,茂南法院宣判了一件因网络评论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00后男子王某因伤害他人被判处刑罚。
  2019年6月,王某和另外3名青年在茂南区某乡村玩,后朱某也来到现场。王某因对朱某在其“快手”上所发的评论不满,打了朱某一巴掌,朱某也用甘蔗回击打了一下王某。之后王某和其同伙一拥而上对朱某进行踢打,致使朱某被打伤额头等部位。后经鉴定,朱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王某于2019年12月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朱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朱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处罚。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积极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能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记者张伍 通讯员何松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