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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4-02期 第A2版:要闻

市委巡察组反馈十一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情况

  

■通讯员黎炳忠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上旬至2020年1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对市接待办公室、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市总工会、市残疾人联合会、茂名开放大学、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文化传媒集团、信宜市人民法院等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近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在充分肯定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履行职责取得成效的同时,重点指出了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巡察反馈指出,有的单位党组织领导弱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薄弱;有的单位组织建设存在缺失,重业务轻党建,组织生活有虚化倾向,干部选拔任用手续不完备,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要站在深化改革促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高度审视巡察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真抓真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
  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