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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18期 第A3版:专版/国内国际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9年,召开了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茂名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茂名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听取了茂名市2019年度1至10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同意中信银行茂名分行,交通银行茂名分行,信宜、高州及化州三家农商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设6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48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449家,实缴单位4946家,净增单位340家;新开户职工2.32万人,实缴职工26.29万人,净增职工0.80万人;缴存额44.48亿元,同比增长15.35%。2019年末,缴存总额316.95亿元,同比增长16.32%;缴存余额121.12亿元,同比增长12.4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31.08亿元,同比增长3.11%;占当年缴存额的69.86%,比上年减少8.30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95.83亿元,同比增长18.86%。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4万笔16.5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21%、19.80%。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3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2万笔177.25亿元,贷款余额108.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10.29%、5.0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88%,比上年减少6.3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同。
  (四)购买国债
  2019年,没有购买国债,没有兑付国债。2019年末,国债余额0.3亿元,与上年相同。
  (五)融资
  2019年,没有开展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2.33亿元,融资余额为0。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4.68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0亿元,1年以上定期3.3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9.9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0.13%,比上年减少6.3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37488.96万元,同比增长8.85%。存款利息收入2366.1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4982.37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40.40万元,无其他收入。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19955.21万元,同比增长11.51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7309.27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897.6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748.28万元,无其他支出。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17533.75万元,同比增长5.97%。增值收益率1.52%,比上年减少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46.3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17.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69.9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6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49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72.1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464.1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2013.57万元,同比减少16.94%。其中,人员经费1219.93万元,公用经费163.67万元,专项经费629.9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5.68万元,逾期率0.1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00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046.32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72.1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0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7.38%、3.13%和15.3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53%,国有企业占8.01%,城镇集体企业占1.50%,外商投资企业占3.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0%,其他占7.6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2.50%,国有企业占12.28%,城镇集体企业占1.87%,外商投资企业占3.7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3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5%,其他占8.50%;中、低收入占98.93%,高收入占1.0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16%,国有企业占10.95%,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2.9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7%,其他占14.42%;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二)提取业务
  2019年,8.8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0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3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1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76%,租赁住房占0.30%,其他占0.1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6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4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1%,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1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7 %,高收入占1.5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6.9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09 %,比上年减少2.9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6811.2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27%,90-144(含)平方米占68.79%,144平方米以上占28.94%。购买新房占88.51%,购买二手房占11.4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7.4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1.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06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47%,30岁-40岁(含)占41.53%,40岁-50岁(含)占30.08%,50岁以上占5.92%;首次申请贷款占95.4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5%;中、低收入占99.15%,高收入占0.85%。
  2.异地贷款:2019年,异地贷款107笔2512.30万元。2019年末,异地贷款总额66076.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2486.2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03%,比上年减少21.6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调整缴存基数限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关于印发<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茂公积金管委会规[2018]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度市直及各区、县级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的3倍,确定了2019年度我市市区(含市直、茂南区、电白区,下同)以及各县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分别为:市区23532元、信宜市15621元、高州市16755元、化州市14838元。全市缴存基数不低于1410元。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拓宽查询及指尖办理业务渠道。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实现了APP、“粤省事”刷脸登录查询以及面签实名认证自助办理,大大方便了缴存职工。二是完成了中心业务系统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联,切实提高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办理效率。三是成功实现缴存业务全程网办及部分提取业务网上办理。其中大部分缴存业务做到“在线申办、系统秒批、业务回单自助打印”全流程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缴存业务“零跑腿”。四是大力推动窗口服务优化升级。在管理部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打破过去按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种类分设服务岗位、专柜办理单一业务的工作模式,做到任何一个窗口均可办理所有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设完善公积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优化核心业务系统、网上服务窗口、手机APP,建设稽核审计系统、绩效考核系统、行政执法系统、考试系统、蚂蚁金服刷脸认证系统(含城市服务)、电子印章系统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全面上线运行并通过验收。二是积极推动公积金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底,中心已在“粤省事”开通了缴存信息查询、缴存明细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明细查询、贷款进度查询、还款计划查询、提取明细查询、提取进度查询、可贷额度计算、面签-实名认证等10个服务事项,受到了群众普遍好评。三是顺利完成公积金网上服务窗口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无缝对接。单位及职工只需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单点登录即可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办理公积金业务。四是及时做好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数据平台接入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的要求,积极协调系统开发商制定技术方案,做好接口开发,确保了两个平台接口按时完成并顺利上线,推动了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