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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10期 第A3版:要闻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拟撤销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信宜市怀乡大发加油站等10家企业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多年未参加年检,并已过期失效。根据商务部《成品油经营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0〕14号)的规定,拟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在《茂名日报》和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被公示企业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电力能源组)反映意见。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