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封二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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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3-09期 第封二版:要闻

茂防疫指办函〔2020〕89号

关于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各经济功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拐点”尚未出现,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车、广播喇叭、微信群、小型会议、登门入室等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清明节期间要加强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各地、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开展简约、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市民群众。
  二、加强排查管控。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内大姓宗族的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底数,详细列出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全部风险点清单,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聚餐等情况。
  三、严控规模人数。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市民群众开展的祭墓活动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控制规模人数,尽量佩戴口罩,以减少交叉感染。各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要实施电话实名制预约,每天限制进场祭扫人数,分批分时段进场祭扫,并须参照相关防控指引做好个人防护。
  四、落实各方责任。各区、县级市,各经济功能区要结合各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加强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实施细则或通告,切实将疫情防控落到实处。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加强管控力度。各地民政、公安、应急、林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指引和相关巡查管控工作。
  五、严肃追责问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近期将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