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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2-09期 第A3版:要闻

迁坟公告

  

因国家建设用地需要,根据茂南国土资发[2018]141号征地预公告,拟征用羊角镇潭桥、潭段、元田村委会的扫把岭、香炉岭(红线内)、松木岭(红线内)、下马岭、三波岭(做戏岭)、企岭、红岭、秤砣岭、蛇岭、麻骨岭、企岭坡、过功坡等土地,征地范围以测量放线范围为准,凡在上述征地范围内所有坟墓均需迁移。请坟主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0天内凭坟签、村委会证明、身份证、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到羊角镇征地办公室办理迁坟手续,联系人:黄亚胜15917118508。迁坟补偿标准按照茂府【2012】104号文件执行,即:泥坟2000元/穴,灰坟4000元/穴。逾期未迁出的坟墓视无坟主处理,将由政府依法统一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人民政府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茂南段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