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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20-01-16期 第A5版:廉洁茂名

化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

  本报讯日前,化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起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案,该市丽岗镇一名副科级干部在任公务员期间,违规经商开办企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该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月6日,化州市纪委监委在丽岗镇召开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会。会前,全体与会党员佩戴党徽,高声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会议首先由化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宣布处分决定,接着受处分人员在会上作深刻的公开检讨。“我心存侥幸,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涉案的丽岗镇副科级干部一脸惭愧地说。
  化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在通报基本案情后,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整改要求。丽岗镇党委书记结合案件通报情况,表示深刻认识到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将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对照检查整改,切实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
  据了解,用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鲜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化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以来的“规定动作”。通过一系列庄重的仪式和程序,让与会的全体党员干部明确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威严感。与会的一名党员表示备受震撼:“此次党纪处分决定宣布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不再是简单的‘一宣了之’,而是一堂生动的释纪课,像一面镜子让人红脸出汗,自觉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说不。”
  (唐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