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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1-20期 第A2版:要闻

奔走基层解“疙瘩”的调解能手

——记茂南区司法局站前司法所所长倪火强

  

倪火强(右二)带领大家讨论业务。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欧梦霞
  “他是我们心中的好所长、优秀调解员。”提起茂名市茂南区司法局站前司法所所长倪火强,辖区内的群众都纷纷竖起大拇指。
  他,1995年进入司法局工作,24年来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埋头苦干,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成绩显著。
  2013年,倪火强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基层调解
  把群众的忧愁事解开了,付出也就有了意义
  调解工作开展不易。常有新同事向倪火强请教,到底应该怎么做好调解工作。每当这时,倪火强的回答都是言简意赅的六个字:多跑,多说,多做。
  倪火强所在辖区拥有10个社区,户籍人口约十万人,常住人口超十五万人。辖区内情况复杂,矛盾多样,小到上下层因漏水产生争吵等家长里短,大到拆迁安置等重点项目建设现场,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据统计,倪火强调解大大小小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00余起,调节的纠纷至今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导致“民转刑”的,没有一起纠纷在调解后再上访的。
  在茂名市区某酒店老板陈某欠薪纠纷中,倪火强及时介入调解,曾两次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无视调解结果,未依时全部履行。倪火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多次上门与陈某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在几番努力后,陈某与工人们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即按照协议书履行。这宗欠薪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今年元旦,马某在高空作业时发生意外,从高空坠落身亡。几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产生矛盾纠纷,马某妻子王某情绪激动,表示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就要采取特殊方式维权。倪火强一边安抚悲痛万分、迷茫失措的家属,一边紧抓时间,加班加点,分析案情,研究解决方案,组织各方进行协调,全身心投入赔偿调解工作。经过倪火强的多次上门走访和调解后,各方当事人相互理解,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为了调解纠纷,鞋底磨破了、嘴唇说干了、被误解、被质疑,倪火强都在所不惜,对他而言,只要成功调解了矛盾,所有的辛苦劳累也就不值一提。
  “没有一项工作是不难的,怎么克服艰难、真真正正做到为民办事才是我应该思考的。群众的忧愁事解开了,我的付出也就有了意义。”倪火强望着远方,眼神坚定而认真,胸前的党徽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社区矫正
  最大的愿望,是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
  浪子回头金不换。倪火强对这一点深信不疑。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倪火强秉承宽严相济的人性化管理原则,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特点运用不同的管理和帮教方法,搭建起司法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的信任桥梁,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都能自觉服从司法所管理,改过自新。
  “00后”汪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由站前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但由于汪某是在校学生,入矫之后,汪某每月都要请假外出到广州就学。汪某在广州就学期间,经常出现无故关机的情况,有时候一周多达十几次,面临脱管。在对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后,倪火强找到了症结所在:由于父母忙于工作,汪某一直以来缺少家庭管教和关心,他总想表现自己,以此换取他人的关注。鉴于汪某的情况,倪火强成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家属、社区民警、居委会干部、社工、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矫正小组,定期对汪某进行走访,加以关怀。一开始,汪某非常抗拒,但在矫正小组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渐渐地,他将倪火强等矫正小组成员当成了朋友,每次来司法所学习都很积极。
  因涉贪污贿赂罪坐牢二十年、不敢主动面对社会上其他人的邓某某,刑满释放后发现双亲死亡、悲痛自责的李某某……都在倪火强带领的矫正团队的帮助下,渐渐回归社会。
  多年来,倪火强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当成“职责”和“己事”。据统计,倪火强接任所长以来,社区矫正人员121人,安置帮教人员180人,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或者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人性化执法,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就要打破他心里面的那面墙。”倪火强由衷地说,“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是我最大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