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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1-05期 第B2版:廉洁茂名

化州市:采取扎实措施提高信访办理效能

  1月至9月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下降11.6%,初信初访较去年同期下降8.9%
  本报讯 化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采取扎实措施,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1月至9月,该市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下降11.6%,初信初访较去年同期下降8.9%。
  为把好信访举报研判关,化州市纪委监委认真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按“六受理三不受理”的范围进行集体研判,力求精准处理信访举报件。对照台账进行“三看四核一告知”。“三看”即看是否重复件,看重复件是否有结果,看结果是否有疑点。“四核”即按照举报信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该举报信已向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核实举报信是不是署名人所写(如果不是署名人所写,署名人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是否知情);反映的问题是否有初步的证据;举报反映问题目前的情况如何。“一告知”即是告知举报人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能诬告、陷害,否则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通过“三看四核一告知”发现了3起冒名举报信件,其中2起署名人是知情的,1起署名人是毫不知情的。根据“三看四核一告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拟办意见。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按职权范围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要求相关部门报送办理结果,避免简单机械地将问题转交,使群众的诉求能第一时间得到重视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和做好重复信访的化解,减少信访举报量,积极创新信访举报接待方式。去年9月份以来,该市建立了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信访室开展接访工作,现场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如对纪检监察业务外的信访问题,能当场化解或需指导来访群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市纪委监委领导现场进行沟通协调当场化解,对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作为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市纪委监委领导现场落实有关人员跟进或督办,使来访群众能够直接得到答复。据统计,该市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以来,共接访群众69批107人。
  化州市还健全完善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全面提高信访办理效能。信访室坚持做到信访件分发后“一个月问情况、两个月问进度、三个月问结果”,并将各纪检监察室(组)和镇街纪委当月办理信访件(线索)数在每月的市纪委常委会议(扩大)上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提高了信访件(线索)的办理时效。
  (化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