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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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11-03期 第A1版:要闻

市供销社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通讯员张翼宇吴叶飞记者邹慧
  本报讯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表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授予3个省级供销合作社、5个市级供销合作社和4个县级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茂名市供销合作社是全省供销社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社的精心指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坚持抓根本、抓重点、抓关键,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积极开展“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完善联合社机关治理结构和理顺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推动服务能力、发展活力、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由“重要载体”“重要力量”正逐步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抓手”。自2013年以来,茂名市供销社已连续六年获得广东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