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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9-22期 第A2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各司其职全力推动《条例》深入民心

  ■记者邓海菲
  本报讯 9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雄参加活动。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化州市第一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情况、茂南区河东街道岭咀村城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示范点建设情况、金塘镇牙象村委会垃圾分类建设情况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关于茂名市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肯定了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指出《条例》修改颁布以来,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县镇三级对《条例》贯彻实施积极部署,各司其职,为《条例》落地见效做了很大努力,城乡环境状态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并通过强化宣传,大家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意识有所提升,使《条例》逐步进入群众心中。检查组强调,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要深入分析研判各地生活垃圾产生情况,认真做好城乡垃圾统筹收运处理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及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全力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