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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8-05期 第A1版:要闻

茂名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

获评全省第十名粤东西北第一名

  

■记者谢力忠通讯员罗伯坚
  本报讯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大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茂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我市获评良好等次,在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中居第一位,全省第十位。
  据了解,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是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后,第一次组织开展的重大法治考评活动。从2018年开始,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的依法行政考评并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考评结果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法治状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根据《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办法》,考评自今年4月开始,考评内容分为六大板块、78项指标,涉及全市21个责任单位,分为各地自评、省直部门评分、现场核查、结果审定和公布四个环节。

积极科学开展地方立法
  我市2018年先后制订了《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茂名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3个地方性法规,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我市行政审批平台已完成搭建,“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间大幅压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审计监督覆盖各区(县级市)党政机关、市直机关、国企和镇街“一把手”。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呈现出行政机关负责人“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的新常态。“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建成市县镇村四级网上办事大厅和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顺利进行,积极探索履职保障制度,切实保障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严打整治,侦办涉黑涉恶案件240起,全市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4%,其中涉枪案件同比下降39%,“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18%,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场发展环境。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秩序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行政效率提升等方面的制度,全面清理一批不合时宜甚至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好心平安茂名
  我市积极推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治顾问”工作。弘扬“好心文化”精神,发动建立“红袖章”队伍1864支,发展“红袖章”平安志愿者11.85万名,以群防群治之力推动平安建设。制定行动计划,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开展12个社会矛盾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法涉诉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成效明显,高州市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高州市潘州街道南关社区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共建成市级平台1个、县级平台5个、镇级平台110个、村级平台1902个。“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正式运作。持续着力办好“一月一主题”的茂名“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该活动荣获广东省2017-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有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