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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6-24期 第A4版:信宜观察

信宜法院

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有效提高审执质效

  

■通讯员陈严 陆富祥
  本报讯近年来,信宜法院为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作用,多举措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有效提升全院审执质效。2018年以来,该院院庭长共承办案件2614件,占全院办结案件的36.17 %,人均办案174件。
  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的数量要求。制定《信宜法院法官办案基数及案件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院长全年办案量应达到本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0%,副院长应达15%,庭长分别达到所在部门法官人均结案数的50%。规定院庭长办案必须亲力亲为,严禁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不得以书面审查、听取汇报、审批文书等方式办案,确保优质审判资源重回一线。
  注重办案考评监督。由该院审管办每月对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和台账登记,在内网公示院庭长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审理程序、发改情况等,与其他法官一样,统一纳入监督管理。同时将院庭长办案数量、质量计入其法官个人质效考评,作为年底评价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督促其积极履行办案职责。对承办案件长期未结的院庭长,由院长直接约谈,要求详细汇报案情、办理进度,限期结案,确保全院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加强办案后勤保障。为保障院、庭领导集中精力办案,该院从去年年初开始采取精简和集中套开的方式减少各类非必要会议,优化管理结构,将院、庭领导从繁重的非审判事务性及审判辅助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让院、庭领导集中精力投入到庭前阅卷、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撰写文书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共精简各类会议31次、集中合开各类会议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