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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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3-19期 第1版:要闻

我市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涌春潮 砥砺奋进启新程

  2018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8年主要工作成效

  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1%(4、5、7、8、9、12月为100%),排名全省第三(5、6月连续排名全省第一)。去年8月,省委书记李希到茂名调研时指出,茂名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这对一个石化工业城市来说确实是难能可贵。

  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
  2018年,我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5.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入海河流水质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粤西危废处置中心)主体工程已于2018年12月9日动工建设。化州、电白、信宜、高州等4个县级绿能环保(垃圾)发电处理项目已动工建设,推进力度居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修复创造“茂名经验”
  露天矿生态公园获批国家矿山公园,修复经验去年2月被《人民日报》整版报道。彭村湖生态恢复首期人工湿地工程基本完成。建设了一批生态示范镇村,其中大坡、古丁、深镇3个镇被评为“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全市72条村庄被评为“茂名市生态示范村”。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

  党建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努力将环保系统各级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的交流培训和一线锻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铁军。

  项目管理
  积极配合加快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整合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提升项目环评服务水平;健全生态红线保护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实施。

  生态创建
  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大气防治
  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源整治,全面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切实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健全机动车污染物遥感监测系统,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控精准度;加大力度落实施工、运输扬尘管控工作;加强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区(县级市)、镇、村四级禁止露天焚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将市区建成区全部纳入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并加强巡查管控。

  水污染防治
  突出抓好污水源头防控,全面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严格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一号令”要求,以督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推进彭村湖综合治理为重要抓手,突出抓好小东江污染治理,同时确保其他断面持续达标。

  土壤治理
  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以皮革行业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固废危废行业大排查、大执法,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环境执法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依法查处非法排污企业,从重从严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畅通案件移交渠道,及时高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环境宣传
  深入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讲好环保故事,打造茂名特色生态文化;积极宣传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亮点,营造污染普查全民参与氛围,形成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力;及时曝光破坏生态环境反面案例,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