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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3-07期 第A3版:要闻

市人大代表到茂南区评议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

徐晓霞参加

  ■记者邓海菲
  本报讯前日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十二届人大代表组成茂南评议团到茂南区,对茂名市级负责河流(湖、库)在该区属地流域范围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晓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奕奕、秘书长杨雄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有关活动。
  市人大代表们实地视察了茂南区彭村湖黄竹河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白沙河整治加固工程、小东江石碧断面和袂花江塘口断面水质等情况,并召开评议大会。据悉,评议结果将由“河长制”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整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黄奕奕在评议大会上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全面实施河长制和湖长制的目的和意义。各级人大要把落实河长制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我市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的现状需要继续开展人大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列入监督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评议,就是要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痛下决心肩扛责任,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紧盯问题不放松,拿出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存在问题逐项攻克,一个一个加以解决,推动全市水资源生态环境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三是要认真负责出色完成这次评议任务。本次评议工作,是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开展的,各位代表在开展评议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明确对象,客观公正,使评议结果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让受评河长和湖长受到教育,真正评出正气、评出干劲、评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