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终端下载:

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2-19期 第A2版:要闻

高州新垌镇3家违法抢建养殖场被强制拆除

  ■记者文华春 通讯员李思莹
  本报讯日前,高州市新垌镇政府联合该市“两违办”、畜牧局、住建局、环保局及组织该镇国土所、派出所等多个部门100多人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对位于高州市新垌镇长流村委会温坑径村山林的3家违法抢建养殖场进行拆除,拆除违建猪舍面积1000多平方米。
  据了解,这3家养殖场原来在村中养殖,在按照政策领取补助款关闭村中养殖场后,却未取得环保、国土等部门的任何审批手续另择地方进行抢建,企图复养。这3家养殖场所在地块是林地,并在新垌河的源头附近,严重损害了宝贵的林地资源和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建性质十分恶劣。
  在决定拆除前,镇政府、环保、村建、国土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制止,发出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并自行拆除,同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耐心劝导其及时拆除违建养殖场,以避免强拆行动造成更大损失。但当事人罔顾法纪,仍利用执法空隙进行抢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深入推进禽畜养殖污染和“两违”行为的综合整治,守护绿水青山。该镇政府严密部署,决定对这3家违建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此次拆除行动赶在养殖场仍未引进猪苗前开展,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进行了清场,保障违建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损害。
  高州市将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加大打击违建养殖场和环保治污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希望广大养殖户以此为戒,在未经环保、畜牧、国土等部门的相关审批不要投入资金违建养殖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广大养殖户要及时了解政策吃透法律,依法依规养殖,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