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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2-01期 第B3版:社会

对高速公路违法广告牌将进行整治

我市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约谈违法广告标牌业主

  

■记者文华春通讯员周华强陈竞辉
  本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日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等部门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工作约谈会,集中约谈了14家高速公路广告标牌业主,通过面对面告知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广告标牌业主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告知其整治的对象、时限和要求。
  据了解,此次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专项整治工作是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的,整治对象是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向外距离80米范围内未经许可和许可过期的违法广告标牌,我市集中整治工作将从2月开始至6月结束,7月份将进行检查验收。约谈会议指出,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标牌违反交通规划,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不但影响路域环境,而且带来行车安全隐患,加上沈海高速公路茂名段扩建工作已开展,市委市政府对拆除沈海高速公路茂名段沿线违法建(构)筑物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所有违法广告标牌必须尽快拆除。
  市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负责人对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出要求:有关广告标牌业主要充分认清政府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的决心,认识违法设置广告标牌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在6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广告标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交通执法部门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广告标牌,要牵头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切实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项目扩建工作顺利开展;有关当事人要自觉配合执法,若当事人非法阻挠整治工作的,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将情况报告扫黑办,纳入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