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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2-01期 第A1版:要闻

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停歇

——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杨海云通讯员何火权
  回望2018年,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计划、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开展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谈话提醒、问责、“四管齐下”治四风、惩治腐败……这一项项工作,见证着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实足迹,也表明了我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释放出了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过去一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为茂名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七个有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扎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整体把握、动态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领导干部抓起,坚决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紧紧围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政治任务,把基层“拍蝇”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
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2018,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05,立案6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
  加强“以案治本”警示教育。一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组织拍摄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两面人”戒》和《“两违”的疯狂》,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履行改革专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这一年,我市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市县两级监委如期成立、顺畅运转,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派驻(出)机构的监察权限,推动监察职能向经济功能区和镇(街)等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改革后,全市监察对象数量增加到15.6万人,较改革前增加了8.3万人,增幅达113.7%。检察机关大力支持配合改革,全市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45个,实际转隶123人,市纪委监委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各区(市)纪委监委分别增设3个或4个纪检监察室,转隶干部集中充实到监督执纪执法一线。
  抓好队伍融合发展,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共采取留置措施39人,其中公职人员31人,其他人员8人。

把监督挺在前面“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聚焦监督基本职责,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坚持抓早抓小,严防党员干部由破纪滑入破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929人次,逐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强化党内监督、日常监督,扎实开展谈话提醒,建立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组织部长对下级一把手谈话提醒制度,全市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共1394人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谈话提醒6641人次。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市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87人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述责述廉的刚性约束,制定《茂名市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6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和集中评议,协助市委组织100名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427条,初核412件,立案170件。

强化政治“体检”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我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坚持问题导向,在巡察报告中单独列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着眼增强巡察监督实效,解决突出问题,组建临时巡察组开展巡察,探索县级异地交叉巡察,精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灵活开展村级巡察。同时,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强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约谈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一把手。
  据统计,2018年,共巡察单位161个,发现问题4570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三大问题”3503个,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问题1067个,立行立改问题560个。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820条,根据巡察发现问题和移交的线索立案1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巡察“利剑”越磨越亮,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强化查处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一节一提醒”,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洁短信3.1万人次。严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暗访8次,制作暗访专题片3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处理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通报典型问题29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7起1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深化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共问责作风不实、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1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或部门领导责任,全市共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18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4人、监督责任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聚焦重点案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8年10月10日,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2018年11月23日,电白区委原常委吴穆继被查处;2018年8月3日,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曾伟被查处;2018年6月20日,电白区羊角镇委原书记林涛被查处;2018年4月8日,信宜市池洞镇委原书记谢丰懋被查处……
  这是我市坚持重拳惩治腐败的一个个镜头。2018年,我市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聚焦重点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精准运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597件次,同比增长48.5%;处置问题线索1987件,同比增长40.1%;立案1527件,同比增长38.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4人,立案查处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147人。坚持追逃追赃并重,追逃防逃两手抓,制定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追回外逃国家工作人员2人,外逃人员保持零增长。

深化基层治理严查“蝇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人民立场,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以促进基层治理为目标,制定出台《茂名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蝇贪”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18年,全市共摸排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2558条,立案14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起市县镇三级纪委层层落实包片工作制和挂点督导工作制,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严查快办,共摸排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5条,查结扶贫领域案件1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通报典型案例27起,让扶贫领域“微腐败”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