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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17期 第B5版:大国防

茂名市2019年兵役登记通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条例》,现将茂名市2019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含在本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均应参加登记;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职、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陆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

  二、登记时间
  自2019年1月10日开始,截至6月30日止。

  三、登记方式与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男性适龄公民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照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网上登记结束后,适龄公民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和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开设在户籍地镇(街道、国有农场)武装部或就读高校武装部的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初审初检。镇(街道、国有农场、高校)兵役登记站(点)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审初检,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的结论。
  (五)发放《兵役证》。镇(街道、农场、高校)兵役登记站(点)为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填写《兵役证》,上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发放给参加登记的公民本人。《兵役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不具备上网登记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国有农场)或就读高校兵役登记站(点),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我国的基本制度。适龄男性公民本人要自觉主动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督促、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登记。公民本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妨碍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查验制度,所有适龄男性新生未进行兵役登记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招聘,不能出国(境),不能取得毕业证,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升学手续,不能办理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购买机票、高铁票,不能享受社会保障等,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茂名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