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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9-01-04期 第02版:热评

让文明城市规则走进人心

  

蔡湛(市区)
  建设文明卫生城市要有道德的力量,也要有法规与制度的保障。最近,经茂名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在茂名日报上全文刊载,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这项我市地方立法的重要成果,不仅为正在蓬勃展开的四城同创活动提供了法规依据,而且为建设管理严密、文明有序的宜居城市注入强大推动力,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并自觉遵循。
  “茂名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是各级政府与广大市民的共同责任,只有上下同心协力,久久为功,才能让茂名社会秩序更优良、人居环境更优美、民众生活更美好。城市管理千头万绪,涉及四面八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动员与依靠市民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的根基外,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也至关紧要。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从市容与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定到违反《条例》行为的问责,从市容管理到停车场所的设置,从餐饮规范经营清洁卫生到流动摊贩的管理,从城市垃圾的处置到城区禁止饲养家禽等方面,都做出缜密严细的规定,为文明卫生城市的管理与建设提供了具备可操作性的规范,使四城同创在法规与制度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带给民众更多存在感与幸福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一座城市的形象品质,不仅反映当地的发展潜质,而且折射了城市的治理能力与水平。城市管理以人民为中心,《条例》制定实施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让市民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不仅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而且是一座城市软实力与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落实《条例》从我做起,应当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文明卫生城市的创建,不仅是茂名的一件大事,更应是每位市民的自我修为与文明习惯。履行《条例》需要各级政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市民的遵循与配合也不可缺位。从不乱弃垃圾到不私养家禽,从不损坏绿化到不吵闹喧哗,从不乱停车辆到礼让斑马线,都是落实《条例》的文明之举,也在细节中彰显了文明之心。规则重在落实,《条例》能否发挥引领规范效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守住文明底线,展示文明形象。
  让文明城市规则走进人心,需要开展生动活泼的《条例》宣讲活动,变“文件话”为“家常话”,让大家听得进去学有所获。尤其要让《条例》进社区入家庭,以此为契机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市民大都生活在一个个小区里,让《条例》与小区公约对接,以公序良俗促进《条例》在小区落地,使文明城市与文明小区建设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是在基层贯彻《条例》的务实路径之一。我市乙烯石化小区,论建筑与硬件并非先进,但对置业者依然有很强吸引力,主要得益于都由居民讨论订立小区公约,大家自觉遵循,小区管理有序,形成了文明和谐风气,邻里守望相助关系融洽,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和居民的温馨家园。因此,落实《条例》关键在于以绣花功夫深入基层做好传播、动员与对接工作,画出最大同心圆,让隐藏在民众中的文明力量迸发出来。这样,《条例》的落实才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