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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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2-14期 第1版:要闻

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将对茂名高新区(延伸巡察七迳镇)、茂名滨海新区(延伸巡察电城镇和博贺镇)、水东湾新城、电白区人民法院开展巡察监督,对市农业局、高州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其中,茂名高新区、茂名滨海新区、水东湾新城巡察时间为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下旬;市农业局、电白区人民法院、高州市公安局巡察时间为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中旬。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茂名市委巡察办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