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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茂名日报 第2018-11-13期 第B1版:社会

市区交警部门昨日查处22宗机动车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礼让斑马线 出行更安全

  交警对不礼让行人的摩托司机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于双利摄
  不文明行为
  曝光台
  ■记者杨珮珮
  本报讯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让市民养成文明自觉的行为,市创文办从11月12日至16日在本报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曝光。记者昨日从市两个交警部门获悉,特勤大队及一大队河东中队当天共查处22宗机动车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交警支队一大队河东中队出动警力7人、警车5辆,在市中心城区光华南路进行机动车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整治。每当交警看到不守法的车辆,都会立即上前拦截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您知道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吗?如果不避让行人就构成了违法,这是有依据的。”15时30分许,一辆白色小轿车的男车主在交警的教育下,惭愧地低下了头,并承诺下不为例。随后,交警再次发现一辆小车经斑马线时不礼让行人。经过交警的教育,他表示得到了警醒,以后行车时会更加注意。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当行人的脚碰到了斑马线,应提前停车礼让。
  据了解,机动车避让行人在法律上是一个法律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市创文办携手各单位开展的“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行动,还将对市区乱丢垃圾、乱倒污水、随地吐痰;乱穿马路、闯红灯、翻交通护栏;乱停乱靠、乱鸣喇叭、随意掉头;说脏粗话、袒胸赤膊、随意吸烟;酒后驾车、驾驶时打电话、抽烟;占道经营、私搭滥建、乱牵乱挂;践踏花草、破坏绿化、损坏公物;在公共场所吵闹喧哗、插队抢座;乱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